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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参保人退休后异地就医要这样办理

2018-02-0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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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参保人王阿姨退休后,随儿子定居广州,王阿姨如何使用医保在广州就医呢?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王阿姨需要先办理市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根据《办法》,以职工身份在江门参保的退休人员,如需异地住院,需要先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机构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或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到江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需要在申请表上写明申请就医的异地医疗机构的全称、级别等信息。因为按规定,只要是参保人在选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按本市同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也就是说,王阿姨在约定了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三级医院)和广州白云山医院(广州市二级医院)后,她在这两家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将分别按照江门市三级医疗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待遇执行。

江门参保人在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备案申请表等资料在备案的医院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在出院时,参保人只需按规定支付由个人应支付的费用便可完成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当然,前提是所在医院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增加到8600多家,超过90%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连接入网,超过80%的区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直接结算功能只针对住院费用,如果是门诊医疗费用或其备案的医院未能联网实时结算的住院费用,参保人需先垫付费用,自住院起60日内到江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如果超时办理(超过2个月,但不超过2年的)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医保支付比例将降低50%。如果超过2年(其中先行支付超过3年的)再申请办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相关:退休 异地就医
作者:徐海洋 来源:江门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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