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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L签”赴港旅游——新规

2013-01-08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网YGA.CN



     持“L签”赴港游客须“团进团出”

  2013年1月7日起使用电子版名单表,游客过关需提前报名

  不少非个人游的游客去香港时,一般是在口岸临时找个旅行社的网点,花50元参加临时组的团,由导游领着过关之后各自行动。而从2013年1月7日起,这种方法行不通了,持“L签”通行证的游客必须“团进团出”。

  昨天,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出台新规,对旅行社的名单表实行电子化管理,以此限制不法旅行社漫天要价送客过关的情形。

  现状

  送客过关漫天要价消费者不满

  作为全国最大的出境游集散中心,去年经深圳出入境的游客人数已达2.07亿,全国近九成的赴港澳及出境旅游团队都是通过我市具备出境游资质的组团社组织,从深圳各个口岸前往香港,或从香港中转至其他国家。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各口岸早已出现:持“L签”港澳通行证的游客,去香港就是为了自己走一走,看一看,不想跟着旅游团走,怎么办?此情形在不少深户市民的父母、亲友身上特别突出。按照现行政策,个人游签注(G签)只供广东全省以及开放赴港个人游资格的内地28个城市的居民签发,其他省市居民只能在港澳通行证上签注团队旅游(L签)。

  按规定,持L签的旅客必须谨守“随团来,随团去”的原则,出入境港澳地区时由旅行团带领,但含意不代表一定要跟团旅游,过关后一样可依照喜好实现自由行。但部分旅行社和个人就从“随团来,随团去”上发现了商机,在各口岸为他们提供送客过关服务。这本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情形,但由于当前旅行社名单表的管理不严,不少野马旅行社为了此赚钱,向正规旅行社买卖团单表的行为已是公开的秘密。

  由于存在着买卖名单表的行为,部分野马旅行社在送客过关时,漫天要价。按照市场行情,过关一次为50元/人,但节假日期间往往出现要价上百元至数百元的宰客行为,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据调查,由于部分旅行社对《名单表》管理不严,致使名单表到处流散,其员工为经营零负团费的旅行社或者个人提供送关服务。为了躲避执法部门的执法,经营零负团费的旅行社通过网络招徕游客,让游客直接到口岸集合,然后委派导游到关口购买名单表。一旦出现投诉,这些提供名单表的旅行社就以本公司仅提供送关服务、属单项委托为由帮助野马旅行社逃避监管。

  新规

  游客单独返回需凭名单表复印件

  从2013年1月7日起,附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版名单表将会替代现在手写的表格。市文体旅游局表示,今后我市出入境组团社需通过该局自行开发的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提前48小时上报赴港澳旅游团队信息,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名单表并会加盖“广东省旅游局出境旅游审验专用章”。组团社随后自行打印附有电子章的名单表,才可组织游客通关。

    新规还规定,组团社需为港澳游团队派遣领队,领队由持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每个领队人员一次带团人数不得超过40人。此外,必须团进团出,如果参游人员在境外因疾病、意外事故、急事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返回,组团社应向各口岸边检站报备,单独返回的人员还需持名单表复印件才可通行。

  市文体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名单表的管理实现了电子化,不仅免掉了旅行社委派专人到该局给名单表盖章的环节,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印章将更大限度压缩野马旅行社的生存空间。此举也将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对持“L签”通行证的游客并不会产生太过复杂的影响,只需将过关报名时间提前即可。(记者 王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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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3hk香港自由行 来源:深圳晚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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